临时工工资没有发票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临时工属于职工范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即使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提供类似职工服务的人员,也属于职工范畴。
税前扣除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等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凭证: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个人的,可以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个人所得税处理:对于临时工的工资,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税,这取决于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会计处理:企业支付给临时工的工资,可以按照工资表进行会计处理,而不需要发票。但是,需要按规定进行个税的全员全额申报。
支付方式:建议尽可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避免使用现金,以减少监管风险。
综上所述,即使没有发票,临时工工资也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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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19: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