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省税务局在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积极作为,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局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委书记、局长包东红同志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不断深化干部的思想认识,强化系统上下加强法治税务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省局以上率下,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宣讲活动。各级税务机关通过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熟悉掌握《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并有针对性地结合税务执法进行辅导,提升了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扎实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根据税务总局“18条措施”和省政府“22条意见”,及时研究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30条措施”。建立并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六项快速反应机制”,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推动税费政策措施快速精准直达纳税人缴费人。2020年1—11月全省新增减税降费510.4亿元,稳定了市场主体,激发了市场活力。
(二)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诸多因素影响,严守组织收入纪律底线,最大限度提升收入质量。2020年,全省税务系统共组织税费收入4,854.1亿元,同比下降6.7%,实现了税费收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三)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紧盯“供应链”“产业链”,对698户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实施“一对一”辅导,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向16.9万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56万名退役军人点对点推送“优惠政策温馨提醒”,全力推动创业就业和改善民生。
三、持续提升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认真贯彻《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全过程管理。严格对省局制发的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对各市局报备的3件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从源头上防范了制度性风险。
(二)依法加强外部门涉税文件审核。坚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省上各部门制定的108件涉税文件提出意见建议,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提升了管理水平。
(三)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开展《民法典》涉及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82件现行有效的涉税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清理,提升了相关文件的确定性和有效性。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机关运行规则和财务管理规则,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了依法科学决策水平。
(二)深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贯彻《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在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基础上,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各级税务机关,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成全省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在规范文字记录的基础上,规范执法音像记录存证系统运行。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全省税务系统完成法制审核7,283件,实现了“应审尽审”。
(二)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贯彻落实《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若干措施》,深化分类分级管理试点和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试点,积极推进专票电子化试点扩围。全面构建并落实权责清单制度。重新发布《陕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推动税务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三)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依法打击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违法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保持打虚打骗高压态势,维护了良好的税收秩序。
(四)提升执法服务质效。落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全省“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业务占比达9成以上,电子税务局单笔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分钟,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5日内,提升了执法服务质效。
六、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一)聚焦重点开展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深入一线税务机关开展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执法督察。制发相关内控专项制度和操作指引,严格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扎实开展财务审计,规范了财经纪律,提升了管理效能。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20件,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为100%,形成了良好的社会综合治税效应。
七、依法化解涉税矛盾纠纷
(一)依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依法高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试点。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做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落实《涉税争议前置处理办法》,以柔性方式把涉税矛盾化解在一线。
(二)强化行政应诉管理。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明确责任分工,提升工作实效,全年办理应诉案件7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持续优化公开载体。有序推进陕西税务网站规范化建设,建成全省统一的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创新宣传手段,通过图文、漫画、短视频等制作发布具有陕西特色的信息,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质效。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理念
(一)提升干部法治理念。开展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扎实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1,468名领导干部参与述法评法,“关键少数”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严格执法成为常态。
(二)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将普法工作融入税务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开展了一系列百姓喜闻乐见的税法宣传活动。陕西省税务局富平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相继被全国普法办和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
(三)强化纳税信用管理。持续深化“银税互动”。按期完成纳税信用评价并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按时公开税务行政处罚结果,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四)扎实做好示范创建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引导各级税务机关积极参与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省局政策法规处等2个单位被省委依法治省委表彰为“全省法治建设先进集体”,1名干部荣获“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兴平市税务局等5个单位、3名干部被省政府表彰为“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行政执法先进个人”,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干部厉行法治的热情。
十、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在各县(区)税务局设置法制科和法治专岗,引导各级税务机关优先将法律专业人才配备到法制岗位。逐步提高法律专业背景人员招录比重,鼓励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全面提升执法队伍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
(二)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2020年税务执法资格考试中,全省433名考生通过率100%、平均成绩86.16分。
(三)加强法律人才培养使用。建成内外结合的法律顾问体系,深化公职律师制度。认真组织公职律师业务培训和公职律师上挂锻炼,提升法律专业人才执业能力水平,为纵深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撑。
十一、深化依法治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
(一)加强党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加强党委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法治力量,形成推进合力,实现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运转高效、协调顺畅、保障有力。
(二)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注重发挥“关键少数”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头雁作用。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其他局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2020年,我局的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税务执法的精确度有待进一步加强。2021年,我局将在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高质量推进陕西税收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以党建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为引擎,稳中求进、统筹兼顾、勇于创新,纵深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推动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