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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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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北京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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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今年8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等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期限3年。为落实《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特制定《北京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1:北京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附件2:北京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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