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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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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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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徽商银行及原包商银行银税业务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接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函通知,因该行进行业务系统升级,自2020年9月18日18:00至2020年9月21日8:00,将暂停支持该银行电子缴税(费)业务及银税协议签订业务。

同时,原包商银行将于2020年9月17日起不再提供任何渠道的缴税(费)业务及银税协议签订业务,所签订的《委托扣款协议书》将一同失效。详情请咨询徽商银行。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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