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1-05-17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11年第38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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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11年第38号(关于发布4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38号 关于执行《1KV以下铜芯聚合物绝缘电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4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1KV以下铜芯聚合物绝缘电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4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1年7月15日起执行,原《聚氯乙烯(PVC)手套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QB005-2000)、《自行车车胎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SH002-2000)和《男衬衫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0013-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4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4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4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4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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