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8-02-25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1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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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1号(关于公布《海关业务基础数据元目录》和《海关业务代码集》2项海关行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业务基础数据元目录》和《海关业务代码集》2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并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标准编号名称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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