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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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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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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所得税类(2022年6月热点问题)

1.湖南省2022年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措施中对养老育幼产业有何税收优惠?


答: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就服规〔2022〕441号)第六条规定,发展育幼消费,严格落实生育休假和生育保险制度,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住房、育儿补贴等支持政策,多渠道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母婴用品、儿童娱乐等产业发展。


2.与2021年的规定相比,2022年及以后年度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时点和办理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政策解读的规定,与2021年规定相比,2022年及以后年度企业预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享受时点和办理方式没有变化。具体为:一是企业在10月征期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自主选择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未选择享受的,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一并享受。二是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3.企业在10月征期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政策解读的规定,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预缴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其他相关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4.湖南省2021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需要留存哪些资料备查?


答: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要求,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留存备查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5.湖南省2021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的期限为多久?


答: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岳阳市教育基金会等52家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的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有效期5年。


6.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的保险产品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保险产品范围的通知》(财税〔2022〕21号)的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关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规范和条件”中所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其具体产品类型以及产品指引框架和示范条款由银保监会商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新的产品发布后,此前有关产品的规定与新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7.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政策解读的规定,按照《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11号)的规定,入库登记编号第11位为0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上年度汇算清缴中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比如在2023年取得入库登记编号且编号第11位为0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在2022年度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季度预缴时,尚未取得下一年度入库登记编号,无法判断其是否符合享受优惠的条件。为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时享受到优惠,公告明确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自行判断本年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可以选择暂按规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按100%加计扣除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再根据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情况确定是否可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为便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汇算清缴期间合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此提醒企业在每年年初,及时向科技部门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评信息,以便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及时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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