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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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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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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问: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11号公告,公告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问: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11号公告,公告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2022年3月3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11号公告,延续实施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并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暂停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的增值税等三项服务业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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