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1-04-12
发文字号:
商办服贸函〔2021〕146号
发文机关:
商务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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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通知

该政策当前申报期已截止,请及时关注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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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当前申报期已截止,请及时关注新动态

为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搭建若干具有较强辐射力的文化贸易服务平台,商务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将组织认定2021-202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附件:2021-202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通知.pdf2021-202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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