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为进一步帮助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小微企业积极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和《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来肥就业创业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合人社秘〔2021〕24号)要求,开展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与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认定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为准)
二、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申报材料
1.《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认定表》(附件1);
2.《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附件2);
3.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首次申报日期至少在缴满3个月社保之后。
五、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提交至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6办公室(肥西县上派镇仪武路和派河大道交口);
同步网上申报:由企业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单位社保补贴网上申请”填报。
六、经办机构
受理科室:肥西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0551-68342373
备注:1.《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文件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至2022年8月31日止。
2.高校毕业生在申报补贴的企业就业前,从未有他单位参保和用工记录。
3.企业将毕业证书日期之后的首次参保月份作为申请起始月份。
附件: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