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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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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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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的通知

该政策当前申报期已截止,请及时关注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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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帮助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小微企业积极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和《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来肥就业创业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合人社秘〔2021〕24号)要求,开展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与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认定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为准)


二、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申报材料


1.《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认定表》(附件1);


2.《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附件2);


3.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首次申报日期至少在缴满3个月社保之后。


五、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提交至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6办公室(肥西县上派镇仪武路和派河大道交口);


同步网上申报:由企业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单位社保补贴网上申请”填报。


六、经办机构


受理科室:肥西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0551-68342373


备注:1.《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文件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至2022年8月31日止。


2.高校毕业生在申报补贴的企业就业前,从未有他单位参保和用工记录。


3.企业将毕业证书日期之后的首次参保月份作为申请起始月份。


附件:

1.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认定表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认定表


2.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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