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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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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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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进口货物复出口的,申报退(免)税时需要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退(免)税事中事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号)第三条的规定:外贸企业进口货物复出口的,申报退(免)税时不再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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