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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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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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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用人单位什么情况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根据《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市残联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21〕15号)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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