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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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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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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2019年12月)

1.12月份补充享受了2019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明年想继续享受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已填报了2019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您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税务局官方网站相关界面,选择“使用此前数据自动生成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信息”功能,并点击“一键确认”完成确认;如果相关信息没有变化,即便您没有进行上述操作,系统将在明年继续按您填报情况自动为您办理扣除。


2.2019年通过填写电子模板方式报送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要修改明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相关信息,该怎么办?


答:为便于您更便捷、准确享受政策,我们推荐您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对您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修改;前期您填报的信息已经预填并可通过上述渠道查看。您也可以将前期电子模板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打印出来,修改并签字后交给单位,单位可据此为您办理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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