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1-3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司2022年初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四季度拟新购置的一台单位价值550万元设备、器具,这项政策对购置的设备、器具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对购置的设备、器具主要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购置时点上,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二是从购置资产类型上,购置的设备器具应当是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将该设备、器具按固定资产管理。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