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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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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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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142.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开具普通发票时,选择3%还是1%征收率?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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