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4-17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 (2023年第2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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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广东省第十四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爱马仕(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广州第一分公司等4户企业经备案成为广东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退税政策的退税商店。依据企业申请,撤回菲拉格慕时尚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分公司、中店信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退税商店备案。


特此通告。


附件:


1.广东省第十四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广东省第十四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


2.广东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截至2023年3月31日)广东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截至2023年3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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