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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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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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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79.高新技术资格企业,高新产品收入未达60%,能否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哪一张?

高新技术资格企业,高新产品收入未达60%,能否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哪一张?


答:研发费加计扣除不以高新技术企业为条件,只要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规定条件,就可以申报享受,填报A107010和A10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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