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0-03-28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0〕213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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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而增加的资金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为实行政企分开和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国家将西安邮电通信设备厂等19家企业的国有资产无偿划归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所有,对由此而增加的资金如何征收印花税问题,经研究决定:

  

对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因西安邮电通信设备厂等19家企业的国有资产无偿划归其所有而增加的140351万元实收资本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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