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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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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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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扎实开展税务系统主题教育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四批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扎实开展税务系统主题教育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四批措施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3〕7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主题教育“办实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浙江省税务局2023年第四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浙江省税务局2023年第四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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