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9-07-17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9〕388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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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做好上述报表的印制、发放、学习、培训及软件修改等工作。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报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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