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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0-3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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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电子税务局办事指南——面对面咨询

【事项名称】


面对面咨询


【申请条件】


纳税(缴费)人提出面对面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


【办理材料】


面对面咨询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


纳税(缴费)人可到市、县税务机关进行面对面咨询。


【办理机构】


市、县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1.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


2.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


【联系电话】


市、县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


【办理流程】


 12366电子税务局办事指南——面对面咨询-1


【纳税(缴费)人注意事项】


面对面咨询的答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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