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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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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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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具体按照哪个凭证上的日期确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号)第三条的规定: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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