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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3-17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当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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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当阳市税务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调整的公告

小竹前瞻:当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不低于300元,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保持现有最低缴费标准。

各位参保居民: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湖北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3号)、《 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的通知》(宜人社发〔2022〕3号)文件要求,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不低于300元,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现有最低缴费标准。缴费方式选择银行批扣且签约缴费档次为300元以下的参保居民,请于3月31日前自行在代扣银行(农业银行)、办税服务厅申请调整批扣金额或者取消批量扣款协议,如没有申请调整同时继续选择批量扣款的参保居民,湖北省税务系统将统一调整批扣标准至300元(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现有最低缴费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当阳市税务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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