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1-11
发文字号: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民政厅公告2023年第2号
发文机关: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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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民政厅关于2022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小竹前瞻: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民政厅公布山西省2022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共11家单位,名单所列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自2022 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三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1.山西省孝行公益基金会


2.山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3.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4.山西省文华教育基金会


5.山西省田玉成慈善基金会


6.山西省曲沃县沃才教育发展基金会


7.山西省沁源县教育基金会


8.山西省爱民健康基金会


9.山西省大土河爱心公益基金会


10. 山西省开元文物保护基金会


11. 山西省孝义市扶贫基金会


名单所列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自2022  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三年。各级财政、 税务、民政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名单中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存在违反《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其他法律法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省财政、税务、民政部门反映。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民政厅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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