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三条规定: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本公告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