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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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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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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保险公司为种植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是否全额计入收入总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农村金融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第二条的规定: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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