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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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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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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企业应在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

企业登录天津市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如该企业以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选择【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模块进行操作;以核定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选择【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模块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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