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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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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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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图书批发零售环节是否免征增值税?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规定,二、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规定,二、2027年12月31日前,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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