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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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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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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执行到什么时候?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的规定: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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