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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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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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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将房屋权属由丈夫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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