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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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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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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561.检举税收违行为有哪些途径?

答: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规定,本办法所称的检举,是指单位、个人采用书信、电话、传真、网络、来访等形式,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行为。检举人可以实名检举,也可以匿名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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