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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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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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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45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怎样加收滞纳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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