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0-13
发文字号:
建办厅函〔2021〕420号
发文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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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海南省对二级建造师等注册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的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实行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请示》(吉建办〔2021〕8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吉林省负责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实行电子证照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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