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2-13
发文字号:
建办市〔2018〕7号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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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废止《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经清理,决定废止《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办市〔2006〕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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