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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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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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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孩子毕业参加工作了,我还能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的规定:


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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