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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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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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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191.我是一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在转让合伙企业份额,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原值应如何确认?

答:合伙份额原值可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三章“股权原值的确认”相关条款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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