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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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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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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71.已勾选的发票在哪里进行统计?

答:纳税人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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