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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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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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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467.灵活就业人员要补缴社保费,应如何办理?

答:灵活就业人员需补缴符合政策规定范围内社会保险费的(当年度补缴除外),应先按照人社、医保部门的规定办理补缴核定手续,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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