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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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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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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如何规定?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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