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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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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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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进项税额是否转出?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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