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缴纳费款属期为2024年3月(含)以前的,先行至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应缴费额后到税务部门缴纳费款。
电子税务局可通过【社保费申报(特殊缴费)】模块进行申报操作。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可通过【特殊缴费申报】模块进行申报操作。
(2)缴纳费款属期为2024年4月(含)以后的,正常在税务部门缴纳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