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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4-0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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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系列问题解答—增减员业务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


(1)增员:用人单位在人社、医保部门办理新增职工参保登记并传递税务部门后,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工资。


电子税务局可在【年度工资申报(险种/按人)】模块中点击【获取单位职工信息】按钮,系统会自动获取到该缴费单位全部员工。填入员工工资,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完成申报。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限内,可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调整工资,多次提交申报数据,系统会保留最后一条申报数据为有效数据。若不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限内,可在【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调整缴费工资。


(2)减员:用人单位在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减员并传递税务部门后,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工资。


电子税务局和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通过读取经办机构传递的职工参保状态,自动停止生成该职工的预处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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