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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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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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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问:资源回收企业是否可直接向出售者“反向开票”并代办税费事项?

答:资源回收企业首次向出售者“反向开票”时,应当就“反向开票”和代办税费事项征得该出售者同意,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该出售者不同意的,资源回收企业不得向其“反向开票”,出售者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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