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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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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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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企业申报税费成功后,通过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缴纳税款?

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模块操作。


纳税人通过此模块可缴纳各项税(费),包括申报产生的应纳税额、逾期未缴纳的欠税、滞纳金和违法违章罚款等应缴税费项目。


注:增值税预缴申报产生的相关税费,需通过【特定主体】登录进行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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