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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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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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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已经办理退税,现在因质量问题退回来了,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现行规定,公司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已办理出口退(免)税的,需要补缴已退税款。公司可凭该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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