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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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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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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将名下住房变更到妻子名下,妻子要缴纳契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规定:“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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