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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4-27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商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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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商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离境退税“一单一包”便利化模式试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化和满意度水平,进一步提高海关验核效率,节省旅客等候时间,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等规定,参照国内其他城市有关做法,现开展离境退税“一单一包”便利化模式试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范围


金光华商场、深圳湾万象城、罗湖万象城内,已备案离境退税资质的商店。


二、试点模式


在现行离境退税工作基础上,境外旅客可自愿选择采用便利化模式。


(一)购物后,商店统一打包


境外旅客在试点商店购买退税商品后,商店使用标准密封袋打包,并与退税申请单一一对应,即“一单一包”。


(二)出境时,海关快速验核


境外旅客在开通离境退税业务的口岸出境时,海关查验密封袋完整性后,按规定予以验放,提升验核效率。


三、有关事项


(一)我市试点范围外离境退税商店,沿用现行退税商品包装模式,请勿擅自参照新流程操作。


(二)包装袋由商店免费提供,不收取额外费用。


(三)如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途中,因不可抗力导致包装袋破损,将不采用“一单一包”便利化模式。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等规定执行。


感谢对离境退税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欢迎提出宝贵建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商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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