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4-23
发文字号:
甬税函〔2025〕23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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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各区(县、市)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税务总局工作部署,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强基促发展·提效激活力”为主题,集成推出4方面利企便民服务举措。宁波市税务局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探索推出9条本地创新举措,提升税费服务效能,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引导和促进税法遵从,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智慧服务优体验


(一)优化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流程,向缴费人提供确认式申报预填服务,实现核定约定类非税收入缴费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二)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等线上缴费渠道退费功能,实现高频、常见退费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


(三)升级上线“非税一码通”。


(四)做好“自动算税”拓展服务,实现更多税费种申报由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报表,推送纳税人缴费人确认或补正后提交。


二、政策落实助发展


(五)制作水资源税宣传手册,强化水资源税政策宣传。


(六)制作《国际运输税收指引》,助力宁波高能级开放强市建设。


(七)印发《宁波市税务系统助力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八)优化出口退税办理流程,缩短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


三、聚力协作提效能


(九)进一步优化“宁波社保缴费e点通”,办好民生实事,提升服务效能。


各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紧扣“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切实抓好总局、市局各项措施稳步推进、落地见效。要加强跟踪问效,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增强工作实效。要做好宣传引导,推广有效经验做法,以便民服务措施的深入推进,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支持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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