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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2-24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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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解读 问答 《关于调整本市就业失业管理文件适用人群年龄范围的通知》

一、出台本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家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策部署,做好工作衔接,对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零就业家庭”认定文件规定的适用年龄范围进行调整。


二、本市纳入转移就业管理的农村劳动力,年龄范围有何调整?


由“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调整为“法定劳动年龄内”。


三、本市农村“零就业家庭”认定的年龄范围有何调整?


由“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调整为“法定劳动年龄内”。


四、注意事项有哪些?


通知的相关工作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五、专有名称解释


调整后,本市农村劳动力,是指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已经就业或目前无业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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