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5-20
发文字号:
江税发〔2025〕18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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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各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粤税发〔2025〕37号)转发给你们,市税务局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形成了《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落实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落实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益企办实事”十条重点措施工作任务分工表》,请各地按照省税务局、市税务局的任务安排和措施,迅速加以落实,同时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讲好春风故事。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落实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1.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落实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2.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落实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益企办实事”十条重点措施工作任务分工表.2.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落实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益企办实事”十条重点措施工作任务分工表.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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